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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輔具評估人員訓練課程 (一)

一、指導單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福利組支持服務科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二、主辦單位:

  • 台中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矯具義具與行動輔具資源推廣中心
  • 臺中市北區輔具資源中心共同辦理

三、 課程目的:

  • 依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輔具評估人員應領有輔具評估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並具下列各類輔具評估人員資格之一: 

1、甲類輔具評估人員:領有物理治療師或職能治療師考試及格證書。 

2、乙類輔具評估人員:領有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證書。 

3、丙類輔具評估人員:領有聽力師考試及格證書。 

4、丁類輔具評估人員:大專校院以上醫學、護理、復健諮商、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特殊教育、聽語、醫工、輔助科技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畢業並從事輔助科技相關服務滿二年。 

5、戊類輔具評估人員:從事視覺功能障礙輔具評估工作三年以上且至少完成二十名視覺功能障礙者輔具評估服務,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視光學系畢業。 

(二)曾任職於視覺功能障礙服務提供單位,實際從事定向行動訓練、視覺功能障礙生活技能訓練或視覺功能障礙輔具訓練等服務。 

(三)曾任職於政府主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特殊教育或職業重建之服務單位,實際從事視覺功能障礙輔具相關評估、適配等服務。 

  •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實際從事輔具評估工作者,得繼續從事輔具評估工作三年;期滿前,應具前項資格,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 本會為培植相關專業人員,於103年度開辦第二期輔具評估人員相關課程,第一期曾參加課程之學員,本期可繼續參加補足不足時數,歡迎各領域之專業人士參與。(本次課程為基礎課程,序號12345,適合甲、丁類評估人員參加)

四、課程內容:

  • 運用ICF瞭解身心障礙者及輔具服務新制說明 1
  • 運用ICF瞭解身心障礙者及輔具服務新制說明 2
  • 運用ICF瞭解身心障礙者及輔具服務新制說明 3
  • 運用ICF瞭解身心障礙者及輔具服務新制說明 4
  • 身心障礙福利概念及相關法規措施介紹
  • CNS 15390國家輔具分類與應用
  • 國內輔具服務體系暨相關法規介紹
  • 輔具展示館輔具操作體驗教學

五、上課日期:

  • 民國103年05月17日到05月18日(星期六、日)

六、上課地點

  • 臺中市北區輔具資源中心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7號1樓
  • 電話:04-25314200

七、報名辦法:

(一)對象:凡本會會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二)名額:60人。

(三)報名:填妥報名表(附件一),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至本會,亦可使用本會網路線上報名系統,線上報名請按此

(四)期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或民國103年04月13日。

(五)費用:繳費期限內1000元。

  • 費用之繳交採虛擬帳戶方式於便利商店繳款,亦可於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款,繳費單檔案將於報名截止後,由辦公室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供學員下載,請自行下載列印繳費單後繳款,逾期繳費單即失效,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繳交費用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將由候補學員遞補。
  • 完成報名者請於報名截止後依上述規定完成繳款,若繳費單檔案未有您的報名資料,請聯絡本會辦公室。遞補學員同上述繳費方式。

     (六)確認:

  • 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2日內於本會網站之「最新消息」分類中公告,請報名者自行確認,如有疑義請主動與本會聯絡。
  • 報名者亦可直接致電本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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